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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山学堂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6日    阅读量: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年度学校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 学业奖、特长奖、三好学生(2021级):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的学生分别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班级)的前7%、前20%、前40%,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参评范围的前10%、前25%、前50%(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学习成绩排名一致)。

2. 优秀学生奖、特长奖、三好学生(2023级、2022级):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 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的学生分别需满足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年级(班级)的前7%、前20%、前40%,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申请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需满足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参评范围的前10%、前25%、前50%(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一致)。

3.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大学字〔202240 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满足学生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以内,且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为“优”(2021级);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须在前50%,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2023级、2022级)。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 学业奖、优秀学生奖

学业奖、优秀学生奖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10%15%(其中泰山学堂、尼山学堂、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校级人才培养基地、科教协同育人计划等山东大学特色人才培养计划的获奖比例扩大到10%15%25%)。

2. 特长奖

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堂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学堂,由学堂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具体参考《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本科生特长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

请符合特长奖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山东大学泰山学堂特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姓名+特长奖”命名,于928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tsxtjx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 校优秀学生干部

以参评人数3%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具体参考《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4)。

4. 三好学生

2021级学生获得学业奖一等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当学年德育考评等级为优,直接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023级、2022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优”授予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

三、注意事项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使用说明第2至第4部分。



泰山学堂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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