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9]17号)文件,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包括2023级新生。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根据《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维护个人信息
进入“学生信息”模块,维护“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三项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相关信息与《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保持一致,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本人残疾、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供养等请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图片上传至系统。往年已填写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不留空白,否则无法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2.线上申请
请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推荐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用户名为学号,老生密码同教务系统密码,新生密码为“xg.身份证号”(如有X须大写),也可以用统一认证登录。进入学生管理系统“困难认定”模块,点击“申请”,即可看到系统从家庭经济情况自动调取的四项量化评估数据,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页面,依次如实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学生线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3)。
申请完毕后导出《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本人手工填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除此之外,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以下材料:
(1)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相关受灾说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相关材料(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请于9月25日晚18点前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数学楼303.
(二)学院全面了解学生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审核
1.学院进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查
2.学院线上审核认定
(1)量化评估
(2)民主评议
(3)确定认定结果
(4)名单公示
四、认定核查
认定结束后,学校会将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校园卡消费大数据查询等方式核实认定结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设立意见反馈信箱(zzzx@sdu.edu.cn),并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531-88365117),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动态调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学年之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交《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表》(附件5),按上述流程补充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好转,应及时告知学院,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